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二章 慈善组织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二章 慈善组织 第十一条 慈善组织的章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和住所;
(二)组织形式;
(三)宗旨和活动范围;
(四)财产来源及构成;
(五)决策、执行机构的组成及职责;
(六)内部监督机制;
(七)财产管理使用制度;
(八)项目管理制度;
(九)终止情形及终止后的清算办法;
(十)其他重要事项。
法律 发布日期:2023-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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