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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