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招标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招标 第二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