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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