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五十条 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应当在开标时公布。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