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 招标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 招标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法律 发布日期:2017-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