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法律 发布日期:2017-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