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