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
法律 发布日期:2014-08-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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