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四十四条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 发布日期:2014-08-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