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三条 国家对发展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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