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五章 受教育者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五章 受教育者 第四十二条 国家鼓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社会组织采取措施,为公民接受终身教育创造条件。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