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第五章 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第五章 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 第三十七条 国家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时效性,提升运用数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6-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