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四章 馆藏文物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四章 馆藏文物 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可以调拨全国的国有馆藏文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可以调拨本行政区域内其主管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调拨国有馆藏一级文物,应当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可以申请调拨国有馆藏文物。
法律 发布日期:2017-11-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