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文物灭失、损毁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走私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法律 发布日期:2017-11-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