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第三章 无障碍信息交流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第三章 无障碍信息交流 第三十一条 国家鼓励公开出版发行的图书、报刊配备有声、大字、盲文、电子等无障碍格式版本,方便残疾人、老年人阅读。
国家鼓励教材编写、出版单位根据不同教育阶段实际,编写、出版盲文版、低视力版教学用书,满足盲人和其他有视力障碍的学生的学习需求。
法律 发布日期:2023-06-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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