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第三章 无障碍信息交流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第三章 无障碍信息交流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完善药品标签、说明书的管理规范,要求药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语音、大字、盲文、电子等无障碍格式版本的标签、说明书。
国家鼓励其他商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语音、大字、盲文、电子等无障碍格式版本的标签、说明书,方便残疾人、老年人识别和使用。
法律 发布日期:2023-06-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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