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三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 法律 发布日期:2023-06-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