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采取程序化交易影响期货交易场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 发布日期:2022-04-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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