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六条 境内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其境外期货交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 发布日期:2022-04-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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