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七章 司法保护

第一百一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七章 司法保护 第一百一十三条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处罚后,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不得歧视。
法律 发布日期:2024-04-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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