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 第二十六条 商务部会同国家原子能机构和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管制清单》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布。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7-01-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