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 第十五条 核出口专营单位进行核出口时,应当向海关出具核出口许可证,依照海关法的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并接受海关监管。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6-11-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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