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档案违法行为,有权向档案主管部门和有关机关举报。接到举报的档案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6-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