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四章 森林保护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四章 森林保护 第三十二条 国家实行天然林全面保护制度,严格限制天然林采伐,加强天然林管护能力建设,保护和修复天然林资源,逐步提高天然林生态功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19-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