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六章 经营管理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六章 经营管理 第五十一条 商品林由林业经营者依法自主经营。在不破坏生态的前提下,可以采取集约化经营措施,合理利用森林、林木、林地,提高商品林经济效益。 法律 发布日期:2019-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