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第三章 授予品种权的条件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第三章 授予品种权的条件 第十五条 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特异性。特异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明显区别于在递交申请以前已知的植物品种。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4-07-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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