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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