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法律 发布:2021-12-24 共 59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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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总 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四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四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五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五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十一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十一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十三条 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十三条 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十五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十五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十六条 经当事人同意,民事诉讼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 民事诉讼活动通过...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十六条 经当事人同意,民事诉讼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 民事诉讼活动通过...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十七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本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的具体情况,可...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十七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本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的具体情况,可...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二十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二十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二十五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二十五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二十六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二十六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二十七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二十七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二十八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二十八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十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十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十一条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十一条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十二条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十二条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十三条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十三条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十六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十六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十八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十八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十九条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十九条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三章 审判组织 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三章 审判组织 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三章 审判组织 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中级人民...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三章 审判组织 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中级人民...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三章 审判组织 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民事案件,不得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一)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三章 审判组织 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民事案件,不得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一)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三章 审判组织 第四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应当裁定转由合议庭审理。 当事...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三章 审判组织 第四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应当裁定转由合议庭审理。 当事...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三章 审判组织 第四十四条 合议庭的审判长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担...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三章 审判组织 第四十四条 合议庭的审判长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担...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三章 审判组织 第四十五条 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应当制作笔录,由合议庭成员签名。评议中的不同...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三章 审判组织 第四十五条 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应当制作笔录,由合议庭成员签名。评议中的不同...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三章 审判组织 第四十六条 审判人员应当依法秉公办案。 审判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 审判人员有贪...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三章 审判组织 第四十六条 审判人员应当依法秉公办案。 审判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 审判人员有贪...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四章 回 避 第四十七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四章 回 避 第四十七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四章 回 避 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四章 回 避 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四章 回 避 第四十九条 院长担任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四章 回 避 第四十九条 院长担任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四章 回 避 第五十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四章 回 避 第五十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五十一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五十一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五十三条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五十三条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五十四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五十四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 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五十七条 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五十七条 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五十八条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五十八条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五十九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五十九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 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六十条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 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六十条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 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 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 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六十二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 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六十二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 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六十三条 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 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六十三条 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六十四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六十四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 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 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 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六章 证 据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 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六章 证 据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 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六章 证 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 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六章 证 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六章 证 据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六章 证 据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 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六章 证 据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 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六章 证 据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 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六章 证 据 第七十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 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六章 证 据 第七十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 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六章 证 据 第七十一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 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六章 证 据 第七十一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 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六章 证 据 第七十二条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 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六章 证 据 第七十二条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 第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六章 证 据 第七十三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 第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六章 证 据 第七十三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 第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六章 证 据 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六章 证 据 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六章 证 据 第七十五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 第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六章 证 据 第七十五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 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六章 证 据 第七十六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 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六章 证 据 第七十六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 第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六章 证 据 第七十七条 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 第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六章 证 据 第七十七条 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 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六章 证 据 第七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拒... 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六章 证 据 第七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拒... 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六章 证 据 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六章 证 据 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六章 证 据 第八十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 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六章 证 据 第八十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 第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六章 证 据 第八十一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 第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六章 证 据 第八十一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 第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六章 证 据 第八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第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六章 证 据 第八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第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六章 证 据 第八十三条 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 第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六章 证 据 第八十三条 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 第八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六章 证 据 第八十四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 第八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六章 证 据 第八十四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 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八十五条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 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八十五条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 第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 第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 第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八十七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 第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八十七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 第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八十八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第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八十八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第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八十九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 第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八十九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 第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九十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 第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九十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 第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九十一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 第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九十一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 第九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第九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第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九十三条 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 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 第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九十三条 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 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 第九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九十四条 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 第九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九十四条 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 第九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第九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第九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八章 调 解 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八章 调 解 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八章 调 解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 第九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八章 调 解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 第九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八章 调 解 第九十八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第九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八章 调 解 第九十八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第九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八章 调 解 第九十九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八章 调 解 第九十九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一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八章 调 解 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 第一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八章 调 解 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 第一百零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八章 调 解 第一百零一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 第一百零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八章 调 解 第一百零一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 第一百零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八章 调 解 第一百零二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第一百零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八章 调 解 第一百零二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 第一百零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 第一百零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 第一百零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 第一百零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 第一百零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零五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零五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零六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 第一百零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零六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 第一百零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零七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零七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零八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零八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一百零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 第一百零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 第一百一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 第一百一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 第一百一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 第一百一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 第一百一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 第一百一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 第一百一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一百一十三条 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 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 第一百一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一百一十三条 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 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 第一百一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 第一百一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 第一百一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 第一百一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 第一百一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一百一十六条 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 第一百一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一百一十六条 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一百一十七条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一百一十七条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 第一百一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一百一十八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 第一百一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一百一十八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 第一百一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一百一十九条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 第一百一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一百一十九条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 第一百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一百二十条 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 第一百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一百二十条 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十一章 诉讼费用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十一章 诉讼费用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一百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 第一百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 第一百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 第一百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第一百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第一百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 第一百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 第一百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 第一百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 第一百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 第一百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 第一百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 第一百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 第一百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三十一条 审判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第一百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三十一条 审判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第一百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三十二条 审判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第一百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三十二条 审判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第一百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派出人员进行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 调查笔录经被调查人校... 第一百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派出人员进行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 调查笔录经被调查人校... 第一百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委托外地人民法院调查。 委托调查,必须提出明确的项目和... 第一百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委托外地人民法院调查。 委托调查,必须提出明确的项目和... 第一百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三十五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第一百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三十五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 第一百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 第一百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 第一百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第一百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第一百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 第一百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 第一百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 第一百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 第一百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 第一百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 第一百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 第一百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 第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 第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四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四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 第一百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五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 第一百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五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 第一百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 第一百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 第一百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 第一百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 第一百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 第一百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 第一百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五十条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 第一百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五十条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 第一百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 第一百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 第一百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 第一百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 第一百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 第一百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 第一百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五十五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 第一百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五十五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五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五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 第一百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五十七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 第一百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五十七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五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五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 第一百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 第一百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 第一百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 第一百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 第一百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一条 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 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 第一百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一条 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 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 第一百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 第一百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 第一百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三条 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 第一百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三条 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五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五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 第一百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民事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一)人身关系、财产确权案件;... 第一百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民事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一)人身关系、财产确权案件;... 第一百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可以一次开庭审结并且当庭宣判。 第一百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可以一次开庭审结并且当庭宣判。 第一百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 第一百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 第一百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 第一百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 第一百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第一百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 第一百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 第一百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 第一百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七十二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 第一百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七十二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 第一百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七十三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 第一百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七十三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 第一百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七十四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 第一百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七十四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 第一百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第一百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第一百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七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 第一百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七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 第一百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 第一百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 第一百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七十八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七十八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 第一百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七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 第一百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七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 第一百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八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第一百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八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第一百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八十一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八十一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八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八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 第一百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 第一百八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百八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 第一百八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百八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认定公民... 第一百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百八十五条 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 第一百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百八十五条 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 第一百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在依照本章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 第一百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在依照本章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 第一百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 第一百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 第一百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 第一百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 第一百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百八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 第一百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百八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 第一百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百九十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第一百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百九十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第一百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 第一百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 第一百九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百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 第一百九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百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 第一百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百九十三条 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 第一百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百九十三条 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 第一百九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百九十四条 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向该公民... 第一百九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百九十四条 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利害关系人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的,向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 第一百九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百九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要时应当对被请求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第一百九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百九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审查核实,并按照有利于遗产管理的原则,判决指定遗产管理人...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百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应当由该公民的近亲...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百九十六条 被指定的遗产管理人死亡、终止、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存在其他无法继续履行遗产管理职... 第一百九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百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根据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 第一百九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百九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违反遗产管理职责,严重侵害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百九十八条 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 第一百九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百九十八条 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向该公民... 第一百九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百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 第一百九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百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要时应当对被请求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第二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二百条 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原财产所有人或者继承人出现,在民法典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对财产提... 第二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二百条 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应当由该公民的近亲属为代... 第二百零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二百零一条 经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由双方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 第二百零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二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根据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 第二百零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 第二百零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二百零二条 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 第二百零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二百零三条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 第二百零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二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 第二百零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 第二百零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二百零四条 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原财产所有人或者继承人出现,在民法典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对财... 第二百零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零五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 第二百零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二百零五条 经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由双方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 第二百零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零六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 第二百零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二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 第二百零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零七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 第二百零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二百零七条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 第二百零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零八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 第二百零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 第二百零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零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第二百零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零九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 第二百一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 第二百一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 第二百一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 第二百一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 第二百一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 第二百一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 第二百一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三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 第二百一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四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 第二百一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五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 第二百一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一十...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因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需要,可以向当事人或者案外...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七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 第二百一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 第二百一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八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 第二百一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 第二百一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 第二百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二十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第二百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 第二百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 第二百二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 第二百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二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因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需要,可以向当事人或者案外... 第二百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 第二百二十二条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第二百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二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 第二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 第二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 第二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二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 第二百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 第二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 第二百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二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 第二百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二百二十五条 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 第二百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 第二百二十五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 第二百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 第二百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 第二百二十六条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第二百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二百二十七条 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公示催... 第二百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 第二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 第二百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二百二十八条 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 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 第二百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 第二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 第二百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二百二十九条 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 第二百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二百二十九条 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 第二百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二百三十条 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 第二百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二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 第二百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二百三十一条 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公示催... 第二百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二百三十二条 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 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 第二百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二百三十三条 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 第二百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二百三十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百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 第二百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 第二百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 第二百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 第二百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 第二百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 第二百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 第二百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 第二百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七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 第二百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 第二百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 第二百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 第二百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九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 第二百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九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 第二百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 第二百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 第二百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的执行,适用本编的规定。 第二百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一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 第二百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第二百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二条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三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 第二百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百四十四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 第二百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四条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 第二百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 第二百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的执行,适用本编的规定。 第二百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 第二百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 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百四十七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 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 第二百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 第二百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百四十八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 第二百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 第二百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百四十九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 第二百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 第二百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 第二百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 第二百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百五十一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 第二百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 第二百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 第二百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 第二百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 第二百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四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 第二百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 第二百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 第二百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 第二百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六条 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 第二百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六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 第二百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七条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 第二百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七条 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 第二百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八条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 第二百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八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 第二百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九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 第二百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九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 第二百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六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 第二百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六十条 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 第二百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 第二百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六十一条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 第二百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六十二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 第二百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六十二条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 第二百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二章 执行中止和终结 第二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 第二百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六十三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 第二百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二章 执行中止和终结 第二百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 第二百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六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 第二百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二章 执行中止和终结 第二百六十五条 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第二百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 第二百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六十六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 第二百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二章 执行中止和终结 第二百六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 第二百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二章 执行中止和终结 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 第二百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二章 执行中止和终结 第二百六十九条 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三章 一般原则 第二百六十六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 第二百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三章 一般原则 第二百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 第二百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三章 一般原则 第二百六十八条 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 第二百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三章 一般原则 第二百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 第二百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三章 一般原则 第二百七十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 第二百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三章 一般原则 第二百七十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三章 一般原则 第二百七十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三章 一般原则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四章 管 辖 第二百七十二条 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三章 一般原则 第二百七十二条 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四章 管 辖 第二百七十三条 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三章 一般原则 第二百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 第二百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五章 送达、期间 第二百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 第二百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三章 一般原则 第二百七十四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 第二百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五章 送达、期间 第二百七十五条 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 第二百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三章 一般原则 第二百七十五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 第二百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五章 送达、期间 第二百七十六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 第二百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四章 管 辖 第二百七十六条 因涉外民事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除身...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五章 送达、期间 第二百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四章 管 辖 第二百七十七条 涉外民事纠纷的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人民法院管辖的,可以由人民法院...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六章 仲 裁 第二百七十八条 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四章 管 辖 第二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或者提出反诉的,视为人民法院有... 第二百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六章 仲 裁 第二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采取保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应当将当事人... 第二百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四章 管 辖 第二百七十九条 下列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 第二百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六章 仲 裁 第二百八十条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一... 第二百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四章 管 辖 第二百八十条 当事人之间的同一纠纷,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向人... 第二百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六章 仲 裁 第二百八十一条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 第二百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四章 管 辖 第二百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依据前条规定受理案件后,当事人以外国法院已经先于人民法... 第二百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六章 仲 裁 第二百八十二条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 第二百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四章 管 辖 第二百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外民事案件,被告提出管辖异议,且同时有下列情形... 第二百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七章 司法协助 第二百八十三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 第二百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五章 送达、调查取证、期间 第二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 第二百八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七章 司法协助 第二百八十四条 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 第二百八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五章 送达、调查取证、期间 第二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位于中华人民共和... 第二百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七章 司法协助 第二百八十五条 外国法院请求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的请求书及其所附文件,应当附... 第二百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五章 送达、调查取证、期间 第二百八十五条 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七章 司法协助 第二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五章 送达、调查取证、期间 第二百八十六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 第二百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七章 司法协助 第二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 第二百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五章 送达、调查取证、期间 第二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一百五...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七章 司法协助 第二百八十八条 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六章 仲 裁 第二百八十八条 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 第二百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七章 司法协助 第二百八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百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六章 仲 裁 第二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采取保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应当将当事人... 第二百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七章 司法协助 第二百九十条 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 第二百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六章 仲 裁 第二百九十条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一...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七章 司法协助 第二百九十一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同...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六章 仲 裁 第二百九十一条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六章 仲 裁 第二百九十二条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 第二百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七章 司法协助 第二百九十三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 第二百九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七章 司法协助 第二百九十四条 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 第二百九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七章 司法协助 第二百九十五条 外国法院请求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的请求书及其所附文件,应当附...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七章 司法协助 第二百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二百九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七章 司法协助 第二百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 第二百九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七章 司法协助 第二百九十八条 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人民法院承认和执... 第二百九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七章 司法协助 第二百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 第三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七章 司法协助 第三百条 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三百零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七章 司法协助 第三百零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外国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 ... 第三百零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七章 司法协助 第三百零二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第三百零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七章 司法协助 第三百零三条 当事人对承认和执行或者不予承认和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 第三百零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七章 司法协助 第三百零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需要人民法... 第三百零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七章 司法协助 第三百零五条 涉及外国国家的民事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外国国家豁免的法... 第三百零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七章 司法协助 第三百零六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