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 第六章 证 据 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六章 证 据 第七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