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 第三章 审判组织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三章 审判组织 第四十四条 合议庭的审判长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担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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