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六十二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