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二百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二百二十八条 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
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
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
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