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二百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二百二十七条 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