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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