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

第二百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 第二百二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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