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零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零七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