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 第二十七章 司法协助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七章 司法协助 第二百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外国法院请求采用特殊方式的,也可以按照其请求的特殊方式进行,但请求采用的特殊方式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法律 发布日期:2023-09-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