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但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