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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