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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