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三十一条 审判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