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 第二章 管 辖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