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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