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 第二十六章 仲 裁

第二百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六章 仲 裁 第二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采取保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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