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一百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一百二十条 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