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八十七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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