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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