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 第六章 证 据 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六章 证 据 第七十二条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