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民办学校在教育活动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